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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焊口的位置应避开应力集中区且便于施焊及热处理,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:
1.1锅炉受热面管子焊口,其中心线距离管子弯曲起点或汽包、联箱外壁以及支吊架边缘至少70mm,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150mm。
1.2管道对接焊口、其中心线距离管子弯曲起点不得小于管子的外径,且不小于100mm(焊接、锻制、铸造成型管件外),距支吊架边缘至少50mm,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管子的直径,且不得小于150mm。
1.3管接头和仪表插座一般不可设置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内。
1.4筒体的对接焊口,其中心线距离封头弯曲起点不小于壁厚加15mm,且不小于25mm和不大于50mm。
1.5带有纵向焊缝的筒体和封头,相邻两纵向焊缝的距离应大于壁厚的3倍,且不小于100mm
1.6焊接管的管孔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,并避免管孔焊缝与相邻焊缝的热影响区相重合,如必须在焊缝上及附近开孔时,应满足以下条件:
(1)管孔两侧大于孔径且不大于60mm范围内的焊缝应按表8.0.3的要求,经无损探伤检验合格。
(2)孔边不在焊缝缺陷上。
(3)管接头需经焊后热处理消除应力。
1.7搭接焊缝的搭接尺寸应不小于5倍母材厚度,且不小于30mm。
2.管子、管道、压力容器和钢结构的坡口形式应按设计图纸规定加工,如无规定时,坡口的型式和尺寸应能保证焊接质量、填充金属量少,改善劳动条件、便于操作、减少焊接应力和变形,适应探伤要求等原则选用。
3.焊接下料与坡口加工按下列要求进行:
3.1焊件下料采用机械方法为宜,对淬硬倾向较大的合金钢材,公称直径<100mm的管子和公称直径>100mm、工作压力>3.9Mpa的汽水管道,尤应以机械方法加工。
3.2如用热加工法(如气割)下料,切口部分应留有加工余量,以除去淬硬层及过热金属。对淬硬倾向较大的合金钢材用热加工法下料后,切口部分应先进行退火处理再行加工。
3.3坡口的制备应以机械加工的方法进行,如使用火焰切割切制坡口,则应将割口表面的氧化物,溶渣急飞溅物按第5条的要求清理干净,并将不平处修理平整。
4.焊件经下料及坡口加工后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,合格后方可进行组对。
(1)淬硬性较大的钢材如使用火焰切割下料坡口,加工后要经表面探伤检验合格。
(2)坡口处母材无裂纹、重皮、坡口损伤及毛刺等缺陷。
(3)坡口加工尺寸符合图样要求。
(4)在第5条规定的清理范围内无裂纹、夹层等缺陷。
5.焊件在组装前应将焊口表面及附近母材内、外壁的油、漆、垢、锈等清理干净,直到发出金属光泽。清理范围规定如下:
(1)手工电弧焊对接焊口,每侧各为10~15mm
(2)埋弧焊接焊口:每侧各为20mm。
(3)角接接头焊口:焊角K值为+10mm
6.对接管口端面应与管子中心线垂直。其偏斜度△f不得超过以下规定:
(1)当φ≤60mm, △f≤0.5mm
(2)当60<φ≤159mm, △f≤1mm
(3)当159<φ≤219mm, △f≤1.5mm
(4)当φ>219mm, △f≤2mm
7.焊件对口时一般应做到内壁齐平,如有错口,其错口值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对接单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壁厚的10%,且不大于1mm。
(2)对接双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焊件厚度的10%,且不大于3mm。
8.不同厚度焊件对口时,其厚度差可按规定方法处理。
9.焊口的局部间隙过大时,应设法修整到规定尺寸,严禁在间隙内加填塞物。
10.焊条、焊丝和焊剂应存放于干燥、通风良好、温度大于5℃,且相对空气湿度小于60%的库房内。
焊条、焊剂使用前应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焙不得超过两次。焊丝使用前应清除锈垢和油污、至露出金属光泽。
焊接重要部件的焊条,使用时应装入温度保持在100~150℃的专用保温箱筒内,随用随取。
存放一年以上的焊条用于重要部件焊接时,如对其质量发生怀疑,应重新做出鉴定,符合要求后方准使用。
11.焊接组装时应将待焊工件垫置牢固,以防止在焊接和热处理过程中产生变形和附加应力。
12.除设计规定的冷拉口外,其余焊口应禁止用强力对口,更不允许利用热膨胀法对口,以防引起附加应力。
13.焊接场所应采取防风、防雨、防雪、防寒等措施。
14.焊接施工过程包括对口装配、施焊、热处理和检验等四个重要工序。本道工序符合要求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,否则禁止下道工序施工。
15.合格焊工在施焊锅炉受热面管前,应进行与实际条件相适应的模拟练习,并经折断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焊接。